错误 #6670
【BS系统】关于对账管理功能更改的问题
描述
1、在对账管理中,已开票的数据不允许重新核对,只有未开票的数据可以重新核对
2、关于对账明细导入中的更新按钮,对于“核对正常”的对账单不允许再次更新,有错误或者需要修改的就删除对账单后重新导入
3、如果已开票数据有需要修改或者更新,需要把该发票的状态提交至“撤销”,对账单的“发票申请状态”由“已开票”变更至“未提交发票申请”
描述
1、在对账管理中,已开票的数据不允许重新核对,只有未开票的数据可以重新核对
2、关于对账明细导入中的更新按钮,对于“核对正常”的对账单不允许再次更新,有错误或者需要修改的就删除对账单后重新导入
3、如果已开票数据有需要修改或者更新,需要把该发票的状态提交至“撤销”,对账单的“发票申请状态”由“已开票”变更至“未提交发票申请”